法律服务

企业有法务部是否还需要外部律师团队

纵观全球商界,每个世界500强公司背后都有一个强大的外部律师团队,良好的分工协作,善于借助“外脑”能够帮公司在日益白热化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企业内部法务只有与外部律师通力合作,才能更好、更高效地完成企业的各项风控目标,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个人认为,企业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合作共赢的重点、难点和痛点是如何“找人”,如何用最快的速度找到最合适的人。例如当企业从事境外投资或承接境外项目时,到底是选择国内知名律所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还是选择国际律师事务所?确定了合作对象后,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再比如企业在面临重大刑事犯罪法律风险时,对刑事律师的选择甚至可以说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而“找人”对内部法务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企业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合作共赢的基础,只有找到对的人才能达成双方的合作,才能实现双方的共赢。以下就从公司法务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经历,分析公司法务与外部律师的优势与局限性以及当前企业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的合作现状,进而提出企业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合作共赢的方法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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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务与外部律师的优势与局限

(一)公司内部法务的优势与局限性

1、公司内部法务的优势

法务部作为大型企业内部设置的从事法律事务的职能部门,公司内部法务人员的优势在于比外部律师更为熟悉企业的内部运作和业务模式,更为理解企业管理层的思维和意图,更容易与企业的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沟通。公司法务讲求“法务与商务的融合”,讲求提前介入,注重全过程的参与和防范,能够对整个经营流程施加影响,从制度甚至文化层面防范风险、完善内控机制、减少企业损失,是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2、公司内部法务的局限性

(1)法律专业的广度存在一定局限,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企业法务在日常工作中会面临方方面面的诉讼、非诉法律事务。例如我所在的企业,法律事务不仅仅局限于传统建筑工程、房地产领域,还涉及境外、PPP等投融资类新型业务、刑事、股权收购、基金、保理、投资等各个领域。而内部法务很少能够对各个领域都做到面面俱到、处处精专。

(2)内部法务由于需要参与公司管理,时间不足问题凸显

内部法务不仅仅要参与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更重要的是关注企业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把握企业发展战略,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因而工作主次的把握上和时间的分配上与外部律师有所不同,不可能每个诉讼案件都亲历亲为,需要借助外部律师的力量来更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外部律师的优势与局限性

1、外部律师的优势

成熟的外部律师具有更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诉讼经验,能够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而且在某地域或某专业领域往往拥有较为强大的人脉资源,从而有助于实现法律风险最小化和企业利益最大化。此外,外部律师有利于充分发挥第三方优势,取得最佳效果。在企业合作与投资过程中,对外谈判在所难免。当合作谈判出现分歧甚至处于僵持不下时,外部律师顾问适时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往往能够取得出乎意料的效果,促使谈判继续进行,实现双赢。

2、外部律师的局限性

(1)外部律师缺乏对企业的了解

外部律师大多不懂企业,扮演得更多的是判官和顾问的角色,而很少会从商业模式和公司经营的角度考虑问题。

(2)外部律师往往局限于风险的分析而非决策

举个例子,对于一个大项目的可行性,如果咨询外部律师,外部律师往往会出具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法律风险分析,至于公司是否能承担该风险是你自己的事。但如果要公司内部法务出意见,公司的要求就会更高,不仅希望公司律师熟悉法律,出具法律分析意见,还希望公司律师结合公司现状,然后从商业可行性和项目整体风险把控上出具最终意见,他不仅要告诉公司风险所在,还要告诉公司能否承受得起此项风险。这考验的不仅是公司法务的专业程度,更是公司法务对项目和公司的熟悉程度,因为一个再资深的专业律师如果不熟悉公司所处的行业和现状,如果不熟悉自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的背景,都很难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


二、企业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合作现状

(一)外聘主导型

主要聘请外部律师进行法务管理,企业内部设立法务岗位,但人数相对少,有的甚至不设立法务岗位。这种模式下的企业内部法务仅是作为外部律师与企业管理层、决策层间的联络员和沟通员作用,岗位职能多以合同管理为主,同时还要承担行政工作。

(二)内设主导型

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法务机构,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配有一定规模的专职法务人员,这种是以内设的法务人员为主导,有时会根据自身需要外部律师作为辅助的管理手段。

(三)公司律师型

企业成立公司律师事务部,部门成员都需要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并通过公司申领公司律师证,接受律协和司法局的统一管理,公司律师除了执业范围和执业领域有限制外,其他与社会律师的权利基本一致。

一个操作性强、执行成本低、工作效能高的全面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该由企业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两部分服务体系组成。公司内部法务负责公司日常的法律咨询、流程管理、风险控制、合同审核、策略制定、常见诉讼等等。鉴于成熟的外聘律师在专题项目上能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对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领域也有较深入的研究,在某地域或某专业领域往往拥有较为强大的人脉资源,所以对于一些重大、疑难诉讼、仲裁,上市、并购等项目,因个案所花时间较多,且需要特别的经验和技能的,可以考虑交给外部律师来做。企业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只有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才能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保证企业在风险最小的情况下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外部律师与企业内部法务的协作与共赢

外部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与律师第一时间进行沟通的、最频繁联系的就是企业的法务人员,他们是律师与企业上层进行连接和沟通的桥梁,因而无论在业务领域,还是在人际关系的沟通上,外部律师与企业内部法务的协作都是至关重要的。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外部律师与企业内部法务不是敌对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合作共荣的关系,无论是内部法务,还是外部律师,都要包容,只有双方作为一个群体共同为企业的战略服务才能实现和提升自身价值。

(一)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今年9月23日,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十周年的庆祝活动现场,来了很多企业界大咖,其中一个就是娃哈哈集团的董事长宗庆后。宗庆后在发言中说道:“在企业面临巨大压力的关键时刻,天册律师事务所挺身而出,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把握住诉讼思路,立足于核心法律事实,以完胜的结局维护了中国民族企业的品牌。”这里提到的是法国达能与娃哈哈的纠纷案,但娃哈哈与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作绝不仅这一起案件,而是建立了一种长效合作的机制。

正如前文所述,企业选聘律师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合适的“他”?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基于信息的不对称,企业选聘律师总有“雾里看花”的感觉。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企业应该未雨绸缪,建立律师团队信息库或与律所达成战略合作,从而保障遇到问题时能够有各方面的外部律师在不同领域及时参与和响应。 

(二)目标明确

作为公司法务,去了解眼下公司面临的这些法律问题的客户是谁、目标是什么,并将这些重要信息及时传达给外部律师尤为重要。也许你在某一个法律问题上的首要目标只是成本最小化,而在另外一个问题上你就需要外部律师了解更多的全局信息。对法务来说,让外部律师理解我们的业务和商业目标,然后和他们一起通过创造性的工作达成这些目标这一点非常重要。

(三)良性互动,有效沟通

只有当公司法务团队愿意了解外部律师、与他们良性互动、有效沟通,才能建立起双方间紧密的合作关系,才能确保这个团队里的每一个人都在正确的方向上,并在每一小步上都时刻牢记重要的商业目标,才能得到最佳的工作成果。

(四)建立全方位的信任

信任是所有专业合作关系的核心要素,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对商业世界来说,“相互信任”永远是一条黄金法则。总之,信任才能产生效率。而信任不应该局限于公司总法律顾问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之间,而是应该在公司法务和外部律师团队的各个层级都建立相互信任。

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是企业解决法律“疑难杂症”的左右手,期望通过此文能够进一步推进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的协同与合作,同心协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企业的获益最大化和发展高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