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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数字货币都做了哪些规定

进入到币圈,总觉得自己进入了灰色产业?我的数字资产能不能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项目方跑路应该如何维权?国家对数字货币都做了哪些规定……

如果你有这些疑问,今天的亿蜂法律讲堂你一定要来看一看。如何财产无忧、安全守法地行走币圈江湖,看完你还是小白,算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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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的法律定性


关于数字货币的相关法律,首先大家都知道,由于数字货币是新生事物,国家还没有专项立法。因此,我们需要知道数字货币在我国法律或政策中的定性是什么,之后才方便在已有法律中,找到相关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定义,2013年我国在《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已经做了说明,《通知》中提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所以数字货币在我国法律中的定义是虚拟商品,虽然称为货币,但是不具有货币的法律地位。


所以当我们在数字货币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使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人民银行法》、《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刑法》、《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在我国法律中,关于数字货币(虚拟商品)的政策和法律具体有哪些呢?我们接下来进行简单地罗列和解读。


数字货币相关法律法规


(1)数字货币资产是受法律保护的。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章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第2款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数字货币作为虚拟商品,属于虚拟财产一类,依照规定,合法拥有的数字货币财产受到民法保护。这对于每一个数字货币持有者来说都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实质意义的。

(2)数字货币不能以“货币”的名义流通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

根据以上条款,数字货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在我国不具有货币的法律地位,且不具备货币的使用功能。因此数字货币并不能在我国市场上流通使用,也不能为商品和服务定价。

(3)数字货币不得参与洗钱活动。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当密切关注比特币及其他类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的虚拟商品的动向及态势,认真研判洗钱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分支机构应当将在辖区内依法设立并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督促其加强反洗钱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规定:“洗钱行为指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由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具有匿名性的特征,极易成为洗钱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工具。首先我们要明确洗钱行为是被法律明令禁止的,不能参与。其次,在参与数字货币投资和交易相关的活动中时,也应谨防参与到洗钱犯罪活动当中。